中国经济网5月13日讯(记者 郭文培) 5月12日,深交所披露的一则纪律处分信息显示,由于新冠治疗药物中间体业务信披不准确且未及时澄清,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祥药业”)及该公司董事长包建华、总经理乔晓光、时任董秘黄晓东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信披不准确、不完整
据了解,1月24日,富祥药业在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称,其凭借参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凌富”)的研发基础,已经向客户供应了莫匹拉韦和瑞德西韦核心中间体样品,并通过了客户验证。同时,公司与上海凌富开展合作,现已具备新冠治疗药物中间体研发生产能力,期望能够进入辉瑞等企业新冠治疗药物生产的供应链体系之中。不过,目前公司有关新冠治疗药物相关产品的收入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小,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暂未产生重大影响。
1月29日,富祥药业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新冠治疗药物中间体业务,富祥药业介绍称,目前公司生产供应的用于生产新冠治疗药物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中间体产品在手订单分别为325万元和550万元,占2020年收入的比例仅为0.2%和0.4%,对应的研发投入为300万元和500万元。不过,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核心中间体暂未形成收入,也仅能供应给上海凌富,不能供应给其他方。此外,富祥药业还补充,目前生产前述相关产品均未直接或间接供应给辉瑞、吉利德、默沙东,公司也没有和辉瑞、默沙东、真实生物、吉利德签订与新冠治疗药物相关的合同。
对于上述情形,深交所指出,富祥药业未在1月2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准确、完整地披露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中间体业务在手订单、占营收比重、研发投入等的实际情况,也未在1月24日、1月26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中准确、完整地披露前述产品仅能向单一客户上海凌富供应且未形成收入以及未直接或间接向辉瑞、吉利德、默沙东等供货的事实。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传闻不及时澄清
值得注意的是,1月18日,富祥药业组织开展了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之后,市场上出现一份名为《富祥药业董事长交流 20220118》(下称《交流纪要》)的文件。《交流纪要》相关内容显示,有投资者提及“公司的新冠供货是什么中间体、供应量有多少、向谁供货”,富祥药业回复称,向“辉瑞、默沙东、真实生物等都供货”,目前供给辉瑞的原料有三种且“已经提供了百公斤级的原料”“很快会到吨级别”。
1月19日,富祥药业股价涨停;次日,该公司股价盘中触及涨停。
然而,直至1月29日,富祥药业在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公告中进行澄清称,该文件所提及内容与事实不符。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对富祥药业及该公司董事长包建华、总经理乔晓光、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晓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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