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的独立性意见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博通股份”)
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驭腾集团”)、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博睿永信”)、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
力永诚”)、陈力群、王国庆合计持有的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驭腾能环”)55%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宜(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通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作
为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除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正常的业务
往来关系外,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
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
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
的独立性意见的独立意见
深圳鹏信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深圳鹏信采用了收益法对拟购买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作为最终
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于评估方法选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
评估方法符合评估目的的要求,与评估目的相关。
本次交易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与交易对
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有独立性;本次
交易相关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符合评估目的的要求;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
的独立性意见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
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之签
字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成:
张永进:
郭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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